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记者会 介绍新通过的两部法规相关情况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刘翔报道)6月1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记者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等作了介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是国内首部关于口岸经济发展领域的地方立法,共六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发展与促进、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实施标志着新疆在口岸经济法治化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对于新疆大力发展口岸经济,促进对内对外双向开放,构建外向型经济体系,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7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六十二条,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从管理体制、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特色产业、金融服务、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与向西开放、营商环境与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规定。作为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法规,《条例》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条例》实施后,将有助于进一步衔接国家授权改革措施,为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保障,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的合力,最大限度支持新疆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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