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四部门联合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石鑫报道)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在全区范围内建立涉企收费综合性目录清单制度。
《通知》要求,自治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论证,建立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及市场调节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内容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各地(州、市)可建立统一清单或参照自治区做法分部门建立清单,并部署县(市、区)同步推进。
根据《通知》,清单将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各地区需根据政策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同时,每年需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进行评估论证,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清单。
该制度旨在通过构建协同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重点规范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自然垄断企业等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责任编辑:刘海]